2011年7月28日,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在北京正式發布《全國電力行業核心價值公約》,公約全文如下:
全國電力行業核心價值公約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意義及作用?!度珖娏π袠I核心價值公約》(以下簡稱公約)主要由價值理念、自律規范、職業操守三部分組成。公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電力行業的具體落實和生動實踐,是電力行業的精神旗幟和文化宣言,也是全行業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和精神紐帶。通過公約實施,加強行業自律,規范從業行為,推動科學發展。
第二章 價值理念
第二條 我們承擔的行業使命是:“奉獻綠色電能,創造美好生活”。我們的責任就是要自覺堅持科學發展,積極履行社會責任,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安全、可靠、清潔、經濟的電能,努力在改善人民物質文化生活、實現員工全面發展、促進社會和諧進步中創造電力行業價值。
第三條 我們共同奮斗的行業愿景是:“成為廣受社會信賴和尊敬的行業”。我們追求科技進步,加強自主創新,努力成為國際現代能源產業的領先者;提供能源動力,持續創造價值,努力成為中國工業振興的先行者;堅持清潔發展,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,努力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示范者;追求經濟繁榮、行業文明、企業進步、員工發展相協調,努力成為和諧社會建設的實踐者。
第四條 我們始終恪守的核心價值觀是:“誠信、負責、合作、創新”。我們真誠面對公眾,始終信守承諾,是社會各界合作發展的最可信賴的伙伴。我們堅持依法經營、提供優質服務、創造社會財富、保護生態環境、熱心公益事業,積極履行對國家、社會及利益相關者的責任。我們注重溝通協作,倡導共同進步,維護整體利益,追求行業共生共贏。我們解放思想、勇于變革,使創新成為電力行業蓬勃發展的持久動力。
第五條 我們時刻牢記的行業宗旨是:“忠于國家,服務大眾,奉獻社會”。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,我們以保障國家電力安全為己任,積極為國家富強和民族繁榮多做貢獻;作為現代工業的重要代表,我們秉承“人民電業為人民”的光榮傳統,努力為人民大眾生活改善創造物質條件;作為社會公用事業的堅強支柱,我們竭力滿足社會用電需求,努力為社會的發展進步注入強勁動力。
第六條 我們大力發揚的行業精神是:“勇于先行,追求卓越”。我們放眼世界、銳意進取、敢為人先,著眼未來、追求至臻、不斷超越,積極發揮國民經濟“先行官”作用,永不停步地向著更高境界攀登,永無止境地向著更高目標邁進。
第七條 我們共同遵守的發展理念是:“安全、協同、清潔、經濟”。我們堅持“安全第一”方針,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以及人身、設備和供應安全;堅持優勢互補,加強同業協作,大力推進電力行業和諧發展;堅持節約資源加強環境保護,努力實現電力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;堅持轉變發展方式,優化能源結構,不斷提高能源轉換效率和經濟性。
第三章 自律規范
第八條 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政策,依法經營、規范管理,照章納稅,自覺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管和社會各界對本行業的監督,不斷加強行業自律,共同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,共建電力行業新風尚。
第九條 樹立現代企業經營管理思想,大力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,加快電力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,積極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管理方法,不斷提升電力企業的整體效益和可持續發展能力。
第十條 堅持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”的方針,建立健全電力安全保障機制和電力安全生產預警及應急管理機制,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,嚴格執行規章制度,防止各類事故發生,努力建設本質安全型企業。
第十一條 開展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,大力推廣新工藝、新技術、新材料的應用,不斷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技術裝備及信息化水平,加快實現以特高壓電網、智能電力系統、清潔多元發電技術為主要特征的產業升級。
第十二條 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,堅持節約優先方針,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,做好節能減排,保護生態環境,倡導綠色電力消費,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。
第十三條 樹立全國電力行業一盤棋思想,凝聚行業智慧,加強行業協作,形成行業合力,發揮行業優勢,有效實現電源、電網以及電力產業上下游的協調發展和企業、行業、社會利益的協調統一。
第十四條 自覺遵守市場競爭規則,遵守合約,恪守承諾,講求信譽,不斷完善行業信用體系,反對任何不正當的競爭方式,共同維護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電力市場秩序,努力營造良好的電力市場環境。
第十五條 樹立客戶至上的思想,遵守電力行業職業道德,認真傾聽客戶意見,履行服務承諾、規范服務流程、優化服務環境、提高服務品質,不斷提升服務價值,努力塑造服務品牌。
第十六條 堅持以人為本,重視員工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的改善,重視員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,滿足員工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,努力實現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,不斷提高員工的“幸福指數”。
第十七條 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,熱心社會公益事業,不斷促進電力與經濟、社會、環境的和諧發展,努力把電力行業建設成為政府放心、人民滿意、社會稱贊、員工幸福的現代文明行業。
第四章 職業操守
第十八條 電力從業人員要堅持“六要六不要”的職業操守,即:一要遵紀守法,不要有令不行;二要安全生產,不要違章作業;三要愛崗敬業,不要敷衍塞責;四要優質服務,不要怠慢推諉;五要學習創新,不要因循守舊;六要團結協作,不要各行其是。
第五章 附 則
第十九條 本公約經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理事會表決通過,于2011年6月22日發布實施,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本部負責解釋。